• 告知住戶訪客姓名、詢問是否同意訪客入內。
• 確認核對證件清楚指引住戶位置換領訪客證。
• 收回訪客證確認退回證件無誤記載離去時間。
• 依業主之要求,定時關水、關燈;關妥各樓安全門。
• 巡邏路線可依實際需要原則上每二小時一次,每次半小時。
• 巡邏哨於每日晚上十點至隔日上午六點。
• 隨時以無線電報告所在位置及須協調之事項。
• 公共區域、安全梯、走道上之障礙物排除。
• 確保對講機頻道通暢,以利勤務與緊急狀況處理。
• 巡邏須至每一定點打卡鐘位置打卡及至工作區域內巡邏。
• 發現異常或遇到緊急狀況時,立即報告並採取適當處理。
• 將所見之事,確實填入「巡邏日報表」中,每日呈送總幹事批閱。
• 一樓接待大廳人員管制、安全維護、信件管理。
• 急難救助。
• 確認是否本地址之信件。
• 現金袋、法院信函、兵役通知及銀行信用卡禁止代收,請住戶親自領取。
• 平信直接投入信箱。
• 掛號信詳實登載收件人資料於代收登記本內。
• 民營快遞貨物比照掛號信件處理。
• 使用對講機通知領取。
• 確認領取人無異並收回通知單。
• 領取完畢,並請領件人於登記本簽名。
• 為領完之信件,確實點交清楚。
• 再次通知領件人,登記本未領回數量應與保存數量相吻合。
• 超過七日,郵差必須於登記本簽章。
康泰保全現場緊急狀況處理流程圖